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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
职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
一、计划
每学期初,由各专业群经调研讨论后,上报本学期的职业资格认证计划,并报认证工作管理员备案。认证工作应常态化,一般同一项目的认证时间无特殊原因,应基本固定。认证工作计划确定后,上报实训技术中心,并在系公布。
二、实施
认证工作基本流程及内容主要包括:
1、计划:撰写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大纲、确定培训课时安排、耗材使用计划,并于培训开始前2周报实训中心备案。
2、报名:在计划开始培训之前1周完成报名及收费工作,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。
3、培训:与实训中心沟通,联系确定培训所需教室、场地、设备等;按计划组织培训辅导。
4、鉴定:与实训中心沟通,确定鉴定时间、场地及监考安排,完成鉴定工作。
三、总结
鉴定工作结束后,整理并上交认证工作文档: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大纲、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课时安排表、耗材使用清单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(分专业班级排序)、技能鉴定课时费签领表(复印件)、技能鉴定考务费签领表(复印件)、技能鉴定组织费签领表(复印件)、鉴定成绩汇总表。
四、管理
专业群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,负责认证的全部组织和实施工作,专业群负责监督。
1、项目负责人负责认证工作的计划、报名、培训、鉴定和总结等工作内容。负责人聘请有培训资格的教师或技师完成指导培训工作,指导教师人数按30(参加培训人员人数):1配置,以保障培训质量。
2、培训教师按照计划安排完成培训工作,保障培训质量与效果。
3、培训所需耗材按计划申报实训中心,并督促落实,负责人负责耗材的使用和管理,剩余耗材交系实训中心留存。
4、认证工作管理员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报名统计、费用收取与支出管理、报表上交以及与实训的沟通协调等工作。